新集一矿危险废物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变更公告-2020-09-13

添加时间: 202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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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XJYK2020013

类别:询价
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一矿危险废物处置(废铅酸蓄电池)项目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服务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处置数量约20吨(730只),以现场鉴定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处置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4.服务地点:中煤新集一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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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询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询价响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询价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且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单位, 并能提供相关证明。近三年内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今,必需提供:合同首页、主要承包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3、询价响应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4、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报名和询价文件获取
1.询价报名流程:

1)询价响应人必须在“中煤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询价响应人点击本询价公告下方“”链接;

3)询价响应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等),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电话及邮箱等信息;

注:(须上传报名资料)

4)询价保证金要求:

(1)询价响应人接到询价人电话通知后(未接到电话通知前请勿缴纳),方可缴纳询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壹仟圆整),保证金交款应从询价响应人单位基本账户中转出,否则后果由询价响应人自行承担;
(2)如询价响应人不缴纳保证金,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承揽该项目如出现不签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等行为,同意从中煤新集公司欠询价响应人的款项中扣除;
(3)如询价响应人不缴纳保证金,只提供上述第2条的承诺函,经中煤新集公司查实不存在欠询价响应人的款项,则由中煤新集公司取消询价响应人的成交资格,并加入供应商黑名单;

(4)询价保证金的缴纳过程中,询价响应人务必在备注栏里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或编号,及本公司简称。将银行回单打印件附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

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及现场交款)

单位名称: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淮南汇通支行


2.报名时间:2020-9-1310:00至2020-9-1516:30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询价响应文件应按询价人要求按时递交到安徽省淮南市新集镇新集一矿经营办,未按时递交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六、询价人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新集镇新集一矿经营办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邮 箱:SDICXJYK@126.com

新集一矿危险废物(废旧铅酸蓄电池)处置

技术规格书

一、名称及处置数量

设备名称:危险废物(废旧铅酸蓄电池)

处置数量:处置数量约20吨(730只),以现场鉴定数量为准

二、主要技术参数:

规格:D385KT,每只重量约21.5kg;规格:D440KT,每只重量约24.9kg;GMF2-200YR,每只重量约15kg;规格:NIN-MX12310,每只重量约10.2kg;规格:AGM HZB12-200,每只重量约50kg。

三、项目概况

新集一矿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900-044-49,主要是矿井电机车及变电所直流屏更换下来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因此必须由具备废旧铅酸蓄电池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处置标准及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产生危废物的单位必须集中贮存,交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2.所有需要处置的废旧铅酸蓄电池需矿经营办、保卫科、生产办、资环科、运输区等单位鉴定后方可联系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五、技术要求

1.接收单位提供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必须经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批准,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2.运输方式:由处置单位负责运输,运输车辆符合危险废物运输的要求,运输车辆所在单位必须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3.处置单位接到矿方处置的铅酸蓄电池,按照环保要求执行“一车一单”制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确认转移联单。

4.处置单位需及时接收审批矿方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转移申请及办理转移联单,保证时效性。

新集一矿危险废物(废旧铅酸蓄电池)处置技术规格书.doc,新集一矿危险废物处置(废铅酸蓄电池 )询价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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